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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农业转非后还能享受征地补偿吗?

征地补偿 2023-06-02 12: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 农村中非农业户一般不能享受征地补偿款。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 一、农村户口迁出征地能得到补偿吗
    1、农村户口迁出后,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不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户口迁移土地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如果在承包期内户口迁入城区或小城镇落户的且转为非农户口,土地应交给发包方,也就是农村的村委会;
    (2)如果户口迁出后仍然是农村户口,则土地应受到法律保护扔归自己所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二、户口迁出需要什么手续
    户口迁出需要如下手续:
    1、获取准迁证。即向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提交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申请户籍迁入;
    2、获取迁出证,即携带准迁证、户口本前往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户籍登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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