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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清算程序?

公司解散 2023-06-02 12: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具体有程序如下: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组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有这些程序:
    1、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进行清算;
    3、公司清算组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有限公司清算程序是:
    1、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3、执行清算方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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