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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签字离婚一次可以生效吗?

起诉离婚 2023-06-02 15: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协议双方签字有效,但结婚登记后才能正式生效。根据我国法律依据:《民法典》,离婚时,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取得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离婚证书,才能在法律意义上解除婚姻关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只是离婚登记所需的证明材料之一。因此,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不会立即生效,直到双方完成离婚登记。《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当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是自愿的,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进行了适当的处理时,就会发出离婚证。《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
    (一)户口簿、身份证
    (二)结婚证
    (三)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 夫妻在离婚协议签字不是就生效。还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将离婚协议等相关材料提交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待双方均领取到离婚证时,该离婚协议才会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夫妻在离婚协议签字不是就生效。还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将离婚协议等相关材料提交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待双方均领取到离婚证时,该离婚协议才会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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