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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城区现场电动车没有给我开罚单去哪里领罚单

行政处罚 2023-06-02 15: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电动车罚单不交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法律分析:如果是非现场罚单,可以去当地交警队确认违章同时打印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上面的信息去交罚款。如果是现场罚单,可以在当地交通管理查询网站查询该违章行为的文书编号,根据此号去指定地点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 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
  • 对罚单没有异议的,可以当场缴纳罚款;或者可以在收到罚单的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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