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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是否需要办理公证手续?

房屋买卖 2023-06-02 17: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办理房屋买卖公证手续,但并不是必须办理公证。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办理由申请人提交身份证明、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申请书及其他必要性材料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申请,公证机关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发放公证文书。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三)需公证的文书;
    (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 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应由申请人提交身份证明、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申请书及其他必要性材料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申请,公证机关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发放公证文书。法律依据: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应由申请人提交身份证明、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申请书及其他必要性材料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申请,公证机关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发放公证文书。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三)需公证的文书;
    (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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