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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续签,但还在单位工作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2 19: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则公司要对职工进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时间的长短来计算,以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半年以上,但没有满1年的,按1年算;不满半年的,向职工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职工的月工资,如果比当地前年职工月平均工资高3倍,向其支付的经济补偿,则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进行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单位工作,但单位方面没有续签合同,面对这种问题,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我们从以下相关规定来了解一下: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未满10年,当劳动合同到期限后,单位不愿意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同意续约的,用人单位在原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应与劳动者重新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履行与劳动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自原合同终止之日起的次月应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重新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同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停止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但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劳动者继续工作的有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续签的应支付赔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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