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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让新公司的工厂名称不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3 05: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公司名称变更函应该写明原名称和变更后的名称,以及说明原公司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说明公司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开据发票,账号,税号等全部使用新公司名称; 公司更名后,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变更名称,应当向其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企业申请变更的名称,属登记机关管辖的,由登记机关直接办理变更登记。如果企业原名称是经其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核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登记情况送核准原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企业申请变更的名称,不属登记机关管辖的,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
    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30日内,企业应当申请办理其分支机构名称的变更登记。
  • 公司变更工作地点,若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成的,员工可以获得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不可以的,因为是员工自己辞职呀,而不是公司辞退,这两者完全不同的!如果是员工自己辞职,哪怕公司名称怎么变更都好,员工辞职是自己的责任,跟公司没有关系的,所以不可以要求任何赔偿。
    但是如果公司名称变更辞退员工了,这个时候性质就不同了,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的哦,毕竟有一个工龄在里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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