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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债务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股权转让 2023-06-03 08: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转让确定债权债务如下:
    (一)股权对内转让: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
    (二)股权对外转让:股权受让人是第三人,约定好后由第三人承担;股权受让人同时又是外部债务人,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全部股权,则债权债务混同;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部分股权,原来的外部债权债务关系很可能就变成了现在的内部关联交易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权转让可以转让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股东转让股权时,如实履行了出资责任的,不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 股权转让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按下列情况处理:
    1、债权问题:股权内部转让:在这种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改变,但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权。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受让人依法取得了这部分收益权;
    2、债务问题:股权转让与公司债务无关。
    股权转让不影响公司作为债务人的偿还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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