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请问也可以查询婚姻状况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6-03 09: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政局能查到婚姻状况。查询婚姻状况的方法如下:
    1、婚姻当事人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民政局查询自己的婚姻登记档案,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需要确定当事人的婚姻情况的,持有单位的介绍信即可查询;
    3、律师或者其他的诉讼代理人持法院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和本人证件也可查询;
    4、在一定条件下,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亲属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也可以查询到当事人的婚姻情况。
    民政局存在以下行为时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
    2、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失的;
    3、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超过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 民政局是可以查询别人的婚姻状况的,但是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属于一方的隐私,民政局并不会主动将一方是否婚姻状况公布出来,除非民政局查询到一方已婚,而与第三人再来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会以其已经结婚为由拒绝办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五)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六)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复印的婚姻登记档案需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方为有效。
  • 可以查的,但是只有派出所里的户籍资料可以查,平民是查不了的。你可以拿他的身份证号码到派出所去查查看。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法律依据:《身份证法》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呼和浩特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