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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工作到退休年龄后,一年期劳动合同变更。条款规定,劳动者应提前15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合同,公司可随时终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否需要赔偿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3 09: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在劳动合同到期时主动提出不再续签的,公司应当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与员工一起办理其他相关的手续;但如果是公司主动提出的,则要按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依法给予其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时不续签的,一般需要合理地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之后到期后劳动合同就终止,双方需要依法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但是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给劳动者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到期后,职工不续签劳动合同,可与用人单位协商随时解除或者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此时不能向单位要求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六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本法第44条第1项”是指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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