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驾驶证开车拘留的时间在十五日以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行为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为人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等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