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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便利店工作,我拿了工资就走犯法吗?

讨薪 2023-06-03 1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直接向劳动部门投诉处理
  • 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希望这对您有所帮助
  • 劳动者不要工资后就直接走人,如果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一般不犯法;如果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则犯法,需要向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扣除其工资,但是每月扣除的部分不超过其工资的20%。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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