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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去租房子,签了合同,给了租金,因为某些原因不租,没有入住,那租金能退吗?、

房屋租赁 2023-06-03 14: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签了不给租房子出租人应当退还剩余租金,按照租房合同上的约定进行赔偿;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提前终止租房合同的或出现法定解除情形的,出租人可以直接退租并不需要支付赔偿。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法律分析:属于正常应该退租金的情况,如果房东不退的话,承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房东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一、租房没住能退租金吗
    1、租房没住不能退租金。承租人与出租人已经签订了租房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因此不能退,否则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哪些房子不能转租
    1、租赁合同约定不可转租的房子,不能转租。
    当初签的合同中怎么说,就怎么做,这一点是无可非议的。其实,对于这一点主要还是合同没有明确,所以在确定承租转租来的房子的时候,尽量让转租人拿出租赁合同,自己就可以根据合同内容判断是否可以承租;
    2、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预租的商品房等三种房屋不得转租。
    对于这些情况,实际中其实很难判断,要是没遇上原房东,那么这些情况就只能听承租人自己单方描述,真实性有待验证。所以最好在承租的时候,对方既然已经表明是转租人,那就可以要求对方给原房东的联系方式,进行确认消息;
    3、房屋转租期间,原先的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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