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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没有离婚,但是有了别人的孩子去医院生孩子,医院能查出来吗

子女抚养 2023-06-03 15: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没有离婚但和别人生孩子的,也可以办理出生证明,由孩子的亲生父母亲在孩子出生后2天至2个月内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在孩子出生的医院的所属科室按照流程进行办理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 那是绝对不可能查得到的。首先孩子出生登记,那是户籍管理,属于公安局的工作,与民政局无关。民政局仅是查得到是否结婚、离婚,以及时间而已。其次,户籍登记,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下,如果你们没离婚,那么老婆跟人生的孩子属于黑户口,根本无法登记,所以你哪里也查不到。
    最后要说的是,没离婚老婆外面生孩子,唯一能查得到的是生孩子所在的医院,但必须正规医院哦,民间诊所一般没登记。正规医院也要生孩子的那间医院内、同时老婆填写自己真实姓名、使用医疗卡才能查得到哦。
  • 法律分析:没有离婚和别人生孩子可以办理出生证明,正常来说,在医院出生的孩子都可以办理出生证明。并且这种情况属于非婚生子,应当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之后,才可以在之后给孩子上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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