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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伴侣现在感情有问题,我们结婚五年多了,有一个三岁的孩子,男孩,

子女抚养 2023-06-03 15: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 一、夫妻感情不和但是有孩子了怎么办?
    1、夫妻因感情不和,双方离婚的,抚养权可以双方协商。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以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夫妻感情不和离婚有哪些方法?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分别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夫妻感情不合可以用这两种方式离婚。前者是夫妻双方自行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后者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不成,双方无法达成统一意见,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离婚,除非一方有法定准予离婚的行为,如家暴、赌博等。协议离婚是去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可以在一方户籍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需要准备离婚协议,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诉讼离婚就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或者在法院的组织下调解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状、证据、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居住证明、结婚证或者结婚证明。
  • 法律分析:可以协商,结婚或者分手,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好小孩抚养问题。结婚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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