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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房东。房子还没到期。我不想租。我该怎么办?合同上写着违约方支付一个月的租金。如果租客不同意,他会继续租到7月底,租房五个月不交房租,还要交搬家费。合理吗?

房屋租赁 2023-06-03 2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不想租了的解决办法:
    1、房东不存在违约情形的,承租人解除合同需要按合同支付赔偿金,也可以双方协商赔偿金额;
    2、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协商提前终止租房合同,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纠纷,避免纷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不想租了的解决办法:
    1、房东不存在违约情形的,承租人解除合同需要按合同支付赔偿金,也可以双方协商赔偿金额;
    2、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协商提前终止租房合同,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纠纷,避免纷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租赁房屋合同到期,承租人不肯搬的,出租人可给予合理期限,要求其搬走或者续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均拒绝的,出租人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相应的判决。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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