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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标准,劳动报酬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讨薪 2023-06-04 0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标准为:
    1、用人单位或个人,通过逃匿、或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在有能力支付的情况下,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未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金额较大;
    3、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强行要求,企业仍拒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量刑标准为:
    通过逃匿、或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在有能力支付的情况下,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强行要求,企业仍拒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依法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可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标准:
    1、行为人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2万元以上的;
    2、行为人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10万元以上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的补充规定》第七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的补充规定》第七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的补充规定》第七条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千元至2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
    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刑事立案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不予立案追诉。
  •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标准是: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逃跑、藏匿的;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等。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一)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
    (二)逃跑、藏匿的;
    (三)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
    (四)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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