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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抽烟被发现了怎么办

酒驾醉驾 2023-06-04 1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下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影剧院、歌舞厅、音乐厅、录像放映厅、游艺厅(室);会议厅(室)、礼堂;图书馆、档案馆、科技管、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等室内活动场所;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其他各类学校的室内教学、活动场所;商店、书店、邮电业、金融业的营业厅;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公共场所。法律依据:《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烟的规定》第五条
    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均应张贴或悬挂“禁止吸烟”的警示标志,车站应张贴或悬挂在旅客候车及通过时易于观望到的位置;旅客列车应张贴或悬挂在车厢两端门上方和车厢的中部,软卧可同时在包房的茶几上放置“禁止吸烟”的标牌。

    禁止吸烟的场所内不得设置烟草广告。
    在车站与列车允许吸烟的地点,应设置“吸烟处”的标志,并配置烟灰盒。
  • 法律不禁止公民在公共场合吸烟的行为,但如果在室内吸烟就属于违法行为。并且如果个别省市制定了地方性法规,规定无论室内还是室外,在公共场合吸烟属于违法行为的,则依据该法规处理。
    法律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 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每个省的都不同,比如在上海市,禁止吸烟的场所有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室内外区域;除前项以外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内区域等。法律依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六条
    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室内外区域;
    (二)除前项以外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场所、学生宿舍、餐厅等室内区域;
    (三)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儿童福利院的室内外区域;
    (四)除前项以外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内区域;
    (五)体育场馆的室内区域及室外的观众坐席、比赛赛场区域;
    (六)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档案馆等各类公共文化场馆的室内区域;
    (七)国家机关提供公共服务的办事场所;
    (八)公用事业、金融机构的营业场所;
    (九)商场、超市等商业营业场所;
    (十)电梯及其等候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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