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别人欠债不还起诉会牵扯到父母吗

债务追讨 2023-06-04 1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务人欠债不还一般不还连累家人,如果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个人债务,家人没有义务承担责任。如果举债用于家庭生活,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家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借款,则由其监护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父亲欠债不还不可以起诉子女,只能起诉债务人本人,因为其子女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当事人因为债务纠纷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好起诉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子女欠债父母不会受牵连,因为债权债务关系是特定的。我国法律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债权。作为债务人,根据约定,应当履行归还债务的义务。债权人为了实现债务,可以采取合法的手段,包括由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的强制力,裁判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归还债务,直至强制执行。
    既然债权债务关系是特定的,所以,作为债权文书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只对债权人、债务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会超越特定关系之外的其他人的。年满十八岁的子女就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的债务应由其向债权人归还。
    所以,父母还债是没有任何法律根据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