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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买卖嘛?而且签了合同。交了2万定金!现在不想要那个房子了,押金能要回来吗?

房产纠纷 2019-04-05 20: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办理房产过户的,也是不能买卖的。
    二、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三、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现实生活中,没有取得房产证,要求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表现为:没有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房屋转让,实践中主要是期房转让;卖方购买了预售商品房后,在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情况下将房屋出售,后来又因为房价上涨要求毁约,请求按照国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卖方在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之前,虽不能享有房屋所有权,但享有买卖合同上的债权;而债权转让是我国《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之一,没有理由不允许当事人转让自己的合同权利。
    因此,卖方将期房再予转让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以,在实践中买卖双方可采用下列两种方式来处理未取得所有权证的房屋转让问题:   第一种处理方式是在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附合同生效的条件,即告知买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尚未取得小产证,待卖方取得房地产权证后及时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
      《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但是,如果卖方恶意不办理房地产权证并主张与买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时,根据《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
    所以,买方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赔偿违约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种处理方式是买卖双方先签署购买房屋的意向协议书,约定待卖方房地产权证办理完毕后,双方再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以及办理过户手续。
      由于期房转让限制颇多、变数不定,建议双方在买卖合同或者意向协议书中增加违约责任条款,提高违约金金额,加大违约成本,限制恶意违约,以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关于定金要回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二手房交易风险:定金风险防范对策
    1、购房前一看房屋质量二察看产权证三比较价格四要中介公司将口头承诺写成书面文字五合同协商不成要保留证据(录音)(打官司时全部同意)。
    2、不要交纳定金,不签承诺书,直接签订三方协议。
    3、删除委托书或者承诺书的有关条款:议价。  二手房交易风险:定金风险防范对策  
    1、购房前一看房屋质量二察看产权证三比较价格四要中介公司将口头承诺写成书面文字五合同协商不成要保留证据(录音)(打官司时全部同意)。  
    2、不要交纳定金,不签承诺书,直接签订三方协议。  
    3、删除委托书或者承诺书的有关条款:“议价成功后,诚意金转为购房定金,如承购方违约不买或不依约履行,则诚意金由出售方没收;或者若受托人(中介)在上述期限内取得符合上述要约条件的卖方承诺,卖方承诺到达受托人即视为到达委托人。委托人与卖方的买卖合同即告成立。委托人应于年月日前按照上述要约条件到受托人处签署《房地产买卖协议书》。若买方逾期或违反上述任一条件,则按违约处理,定金不予退回,卖方有权即时解除并另行出售上述物业。”  
    4、加上下列条款:“签署本委托书后30天内(即年月日前)买卖双方及中介方没有共同签署正式的《房屋买卖协议》的,本委托书终止,中介方同时退还定金给买方。逾期每日按照定金的1%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没有签署上述协议的,中介方不得将定金交给卖方或者没收定金。本条款与其它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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