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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离婚诉讼开庭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起诉离婚 2023-06-04 14: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诉讼开庭被告要注意以下内容:
    1、作为被告,不想判决离婚的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
    2、在财产方面,应提供证据证明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
    3、在对外债务上,应提供证据证明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 离婚诉讼开庭要注意以下事项:
    1、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起诉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
    2、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提前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
    3、不要强调对方某一点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的方向,避免陷入诉讼中的被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 离婚诉讼开庭被告要注意以下内容:
    1、作为被告,不想判决离婚的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
    2、在财产方面,应提供证据证明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
    3、在对外债务上,应提供证据证明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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