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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是独生子女。我有一个十岁的儿子。我要结婚了。对方也有一个十岁的儿子。现在有一套公寓是我和儿子的名字。我想把房子给我儿子。我需要正义和转移吗?另外,我爸爸的两个村子的宅基地以后会留给我儿子。我需要正义吗?我担心第二次婚姻后会有很多矛盾,对方会有孩子。为了避免未来的矛盾,我准备婚前给孩子

子女抚养 2023-06-05 00: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想要争取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不是一定要有房。例如子女以及年满8周岁,愿意跟随另外一方生活,另外一方也有能力抚养的,那么法院也会尊重孩子的意愿,将抚养权变更给另一方。考虑抚养能力,不是一定要有房,还要从收入情况,工作情况等方面考虑。在处理变更抚养权案件时,应该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充分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如果子女跟着现在抚养的一方,没有办法给子女带来良好的成长环境的,那么另外一方是可以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的。
    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解释
    (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法律分析:只有出现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虐待子女行为,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情况才会变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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