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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人一起喝酒,临时起意三个人打一个人算不算聚众滋事?

刑事辩护 2023-06-05 08: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多人殴打一人不属于聚众斗殴。“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给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酒后寻衅滋事的打人规定包括:
    1、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1、犯罪客体,学界一致认为是社会秩序;
    2、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3、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此罪名既可由单个人实施,也可由结伙聚众形式出现;
    4、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 法律分析:聚众斗殴不一定双方都需要三人以上,如果一方聚集三人以上对另一方进行殴打的,另一方不足三人的,不足三人方不构成聚众斗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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