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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婆离婚没有别的财产,只有一栋房子没分隔,双方名下都没有别的房子,都是上班打工族,离婚方面都同意协议,两个孩子抚养方面也分好一个人一个,女儿归女方,男孩归男方,甚至两个孩子都归男方抚养,相处模式是男方也没给过女方什么大的金钱补贴每月,基本是男方负责贷款,女方负责出钱养小孩,房子90平方大概100万价值,除去贷款40万,累计还要剩余17年加利息是54万,100万减去54万还剩46万的共同财产,共同债务6万左右,装修花了价值10万,减去债务加上装修价值大概可以平分的共同财产为:100-54-6+12=50万左右,(债务部分应该是这么算的???)把装修和家电价值也算进去 房子首付21万,装修家电13万,还贷3年还了10万,这套房实际支出44万,男方出34万,女方实际出了10万,现在女方手里没钱即使是得房也拿不出补偿的钱,她的要求就是硬性的分一半,也没说一定要房子,估计要钱都有可能不过钱方面不会让步,但是男方要房可能不会走到拍卖房分钱的那一步,估计还是估值然后按财产价值一个分房,一个分钱,男方请律师的目地 主要是约女方协商降低价格,能协议离婚就不要走到法院这一步,看看能不能找个会谈厉害点的律师使男方得房的概率高点和分钱少点给女方 毕竟希望请律师还是能有些便利性??能快速理出头绪 分析出哪些有利条件的?问题1收集哪些证据和观点有利于判决把房判给男方?一定要确保拿房??2 如果房子判给男方??如何通过增加技术型债务少给一些补偿费?但女方分到的钱不能过低 防止出现补偿过低变卦争房的情况出现?3 之前首付15万是男方父亲拿的,能不能跟写父亲打一张15万欠条 把它作为夫妻共同债务 如何做到?4 如果女方声称不降价就是因为,她听闻或拍到一些男方出轨牵手或微信聊天的截图等 会不会影响法院判决 和如何应答?共同债务6万左右,能不能跟写父亲打一张15万欠条 把它作为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 2019-06-07 09: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照您的描述,该部分房产应当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当然,由于是您婚后购买。假如离婚的话,务必保留好相关的凭证,否则很容易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分割。 另外,假如是无法协商离婚,通过诉讼的话,建议你向律师寻求一个较为详尽的咨询,这些咨询包括双方婚姻状况、财产情况、债务情况、子女情况,律师的咨询会根据你的案情和婚姻纠纷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给予一个总括性的指导意见,便于后期操作。
    其次,涉及财产分割的,要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包括:结婚证、购房协议或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即使拿不到原件,也应当保存复印件留做底案,帐户号均要详细作记录。
    再者,如果有孩子,并且两周岁以上,法院会判给母亲一方,并且对方应当支付抚养费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因此,如果孩子由你扶养,对方应当支付抚养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比照前面的比例计算。 最后,离婚起诉或者应诉涉及到证据收集、诉讼策略的制定以及具体的立案、庭审、质证程序,你可以寻求律师协助,若你需要,欢迎来电详询。
  • 对于债务的分配可以约定评分也可以约定全部有一人承担。
  •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未婚同居是一种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而由其引起的财产分割问题更是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按照我们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在非婚姻状态下,同居者分割财产时,一般可以按照以下的步骤进行:
    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
    先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
    第二步,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即搞清每一项财产应该属于谁。
    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开始共同生活后,双方会共同购置或拥有一些财产。
    最常见的有家具、家用电器、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股票、期货、债券、艺术品、古董、名贵宠物和花卉等。在共同购置这些财产时,如果双方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从理论上讲,应该这样确认产权: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产权就归谁(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艺术品、古董等)。
    如果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由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使用或照顾、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如家用电器、家具、宠物等),则应通过协商,决定由一方完整地获得该财产,而另一方则获得相应的价值补偿(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债权、股权、期权、其他财产的所有权、实物等)。
    不适用上述原则的,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步,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
    因为产权所反映的状态,并非为合理或真实的状态,双方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产权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分割。
    譬如,某男独自经营着一家书店,但当时注册时用的是女友的名字。这个书店的产权从理论上讲应该属于女友,可女友从来没有参与过经营,也不懂得经营。书店这一财产的利益,主要是要经过经营来实现的。
    如果真把店给了女方,她不但不能从中直接获得利益,而且还潜藏着因经营不善而赔钱、负债的风险。所以,双方协商后,决定把书店分割给男方,仍由他继续经营。而作为补偿,男方同意把以自己名义购置的房产,过户到女方的名下,结果是双方满意。
    显然,合理的财产分割,与前面的清算和确权一样,在处理非婚姻状态下的财产纠纷时,也很重要。
    除了共同购置财产外,两人也有可能共同创造出一些财产或收益。主要是指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和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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