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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名下的房子赠与她侄子了,已过户十几年了,现在儿女才知道,现在后悔还能要回来吗

房产纠纷 2019-03-16 15: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5、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 房产赠与要怎么办理?
      
    (一)房产赠与具体办理的流程则包括:
      
    1、赠予双方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领取赠予公证书;
      
    2、申请人到测绘所办理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
      
    3、申请人到征收契税窗口办理完税手续,领取完税证明;
      
    4、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赠予登记;
      
    5、收件人员收件立案受理,缴交登记费,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
      
    6、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通知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证;
      
    7、申请人凭登记回执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权证》。
      
    (二)房产赠与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一般来说,房屋赠与手续有五个步骤: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
      
    3、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一)申请书
    (二)身份证件
    (三)原房地产产权证
    (四)赠与书及公证书
    (五)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 房产赠与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所拥有,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为。
    这种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或朋友之间。房产赠与属于房地产交易的一种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
    但房产赠与同其他形式的房地产交易有所区别,在房产赠与行为发生时,当事人只有按照房产赠与的有关特殊要求和程序办理正式的手续。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受赠的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而且只有办理了正式的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赠与才算是具有了法律效力。
  •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也就是说只要是一方愿意给,一方愿意要,则赠与合同生效。  需要解决的是夫妻财产赠与,赠与的财产属于谁。
    这就需要考虑到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财产的归属了。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的财产原则上是受赠方的个人财产。
    因为,赠与方不可能赠与自己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如果双方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因此,夫妻财产赠与,离婚时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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