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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未婚夫现在婚前首付,然后用他的公积金偿还贷款

婚姻债务 2023-06-05 22: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婚前所花的钱在未结婚时需要根据性质确定,若是属于特殊节日,一般属于赠与,不能要回。若是明确是借款,一般可以要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法律分析: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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