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以前我在工厂工作,因为三天旷工给我算了一下,没给我工资,以前一个月的工资也没给我

讨薪 2023-06-06 09: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旷工期间没有工资。但其他有上班的天数,用人单位应当正常支付,不得无故克扣。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没有工资。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由于个人原因旷工三天以上,这样的行为作两个解读:与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这个事件中,用人单位存在法律过失,未及时与员工签订合同,员工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进行双倍薪酬的支付的;旷工三天以上这个事件本身是不符合企业利益的,如果公司在员工手册做了明确规定,旷工多少天以上算是自动离职,且不进行工资发放,这个在法律上是有依据支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法律分析:
    一、旷工期间,不发给工资(没有劳动自然没有报酬);
    二、由于旷工是不假缺勤,可能给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可以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扣发工资赔偿损失;
    三、进行批评教育;
    四、达到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天数,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嘉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