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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租到期没有续签,后期直接要走,房东要扣一个月房租,这样合理得吗?

房屋租赁 2023-06-06 14: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租合同到期自动续租不合理。房屋租赁期满双方均同意续约的应当重新签订书面的租房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拒绝重新签订续租合同的继续适用原租房合同,但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如果房东没有提出异议,那承租人缴纳了房租之后就可以继续使用,但是由于没有另外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所以租赁期限是不确定的,承租人和出租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需要提前告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出租房屋届满到期的,经双方达成合意可以进行延期。房屋出租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的可以与出租人协商续期,重新签订续房合同;双方未办理延期手续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应视为不定期租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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