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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亲在子女名下存钱,没有字据,能不能没有理由要回来?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06 18: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协商或者诉讼解决
  • 法律分析:父母将钱存于子女名下是不能界定为保管或者赠予。用儿子的名字办的银行卡或者是存折或者是定期都是属于儿子的,因为银行账户的户主就是他。所以建议父母不要把钱放在子女的银行账户里。
    如果非要这样做,可以和子女签订一份保管协议,写明该笔款项的归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法律分析:如果钱还没有支付,那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如果已经交付,一般情况都是不能要回来的。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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