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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咨询!就是十月十七日我们老板跟我谈话说你做事很认真有责任,然后就说公卫孕产妇儿保没什么钱,要把孕产妇儿保以及产康外包出去,让我做到11月17日,我有什么条件跟他提,我说意思就是无端端找理由解聘,迟早得早,就做完十月份吧!至于条件晚上回复。我的合同是八月份到期了,一直在这里工作,直到现在一直没有续签合同,我如果是在十一月一号开始不去上班了,且今天跟计划今天跟老板说明,这种情况我还能获得赔偿吗?我怎么做比较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6 20: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合同到期后续签了合同了吗
  • 如果在劳动者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则应当顺延,公司不能解雇。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公司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顺延,不能解雇。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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