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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租客,托管公司跑了,房东没有收到钱我该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06-07 0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欠你房子的租客跑掉了,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毕竟在当初租房子的时候,他也会把身份证的复印件信息留给你,你是可以通过他的身份证等信息提交到法院起诉他的。
  • 房东和租户纠纷的解决方法具体如下:
    1、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可以寻求一位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人;
    2、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
    3、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合同解除的情形有什么: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 不交租金联系不上租客可以报警。能够与租客进行协商的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恶意欠租的,出租人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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