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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父亲意外xx,我母亲也去世了,我有个兄弟也去世了,但是他有个女儿,我想问一下,我继承我父亲的财产,我兄弟的女儿有继承权吗?

遗产继承 2023-06-07 08: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享有继承权的主体一般是在遗嘱中明确的继承人或者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主要有:配偶、子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丧偶女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法律依据:享有继承权的主体一般是在遗嘱中明确的继承人或者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主要有:配偶、子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丧偶女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去世子女的遗产父母有继承权,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父亲去世了孙子有继承权。孙子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祖父母的财产,或是祖父母在生前立有遗嘱将财产指定给孙子继承的,那么孙子就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祖父母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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