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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人私自拿我的卡,欠了20万,是我还还是谁还?

其他 2023-06-07 13: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准备证据,及时起诉
  • 取存在自己卡里别人的钱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 可以委托家人或朋友帮忙还,信用卡逾期未还款的,债务人会被银行诉讼追索,甚至被贷款机构起诉,乃至法院会将持卡人列入失信人名单,会对借款人产生不利的后果。

    法律依据:

    《民诉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超过诉讼时效后,权利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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