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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把车停在路边的停车位上,开门后发生了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07 15: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停车开门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停车的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规定,存在过错行为,应当承担责任,根据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 停车后,开车门时伤人的,需要负事故全责。停车开门是需要观察后方是否有来车,如果不观察就开门的,车主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如果是临时停车,车主下来不关车门的,也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 在停车区发生交通事故,对该交通事故的处理是:
    1、驾驶员应当及时向交管部门报案。除此之外还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等;
    2、依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交管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从而确定各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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