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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河南的,爸爸贵州的,孩子随爸爸上户口,要哪些证件?没有结婚证

离婚 2019-03-24 11: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不满3岁入户口流程: 需要证件:1出生证明。 2生育证(没有的话需当地计生部门开新生儿入户证明)。
    再拿上你的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就行了。
    满3岁或以上的需补录户口流程: 一,需要证件:1结婚证复印件(没有的话,需你户籍所在的村里或居委会开一份证明, 证明你有 没有结婚证,为什么没有结婚证) 2出生证复印件。
    3生育证(同上)。 4你的户口复印件。
    5你小孩的相片(不是洗出来的相片,因需要存入电脑里的,所以照一张存入光盘里,或派出所有照相机的)
    二,带你小孩一起到派出所办补录户口程序,户籍人员会给你一张表填的,然后派出所里会有人做调查报告的(也就是问你为什么现在才来上户口,说明原因就行),然后帮你办好程序以后会通知你过一个星期以后过来拿的,到时候会通知你的。

  • 1、当事人子女的户口,只能在不改变“非农业”性质的前提下,迁回父亲的户口所在地挂靠,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并且需要户口迁出(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出具同意户口迁出(入)的证明的,才可以迁入;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及当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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