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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我有三套房子,都是我妻子的名字婚前房产,我们刚刚结婚,请问怎样才能算是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07 23: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算共同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以房屋房产证登记为准,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属于行为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赠与给了配偶,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算共同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以房屋房产证登记为准,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属于行为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赠与给了配偶,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离婚时房产归一方所有的,若已经办理好房产登记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即使在你们复婚后,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另行再作约定,仍旧属于你们各自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无论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都是可以通过订立书面的婚姻财产约定来改变财产的性质和归属的。
    前提是该协议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双方在不受胁迫、欺诈的前提下达成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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