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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是一般用地,不知情况下被改成了基本农田怎么办

土地纠纷 2023-06-07 23: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发生土地纠纷可以按以下方法处理:
    1、协商解决。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所发生的土地纠纷,根据协商的结果签订协议;
    2、政府处理。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找当地政府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3、法院起诉。政府无法处理,或者对政府处理不服的,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七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由于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一般不得变更。但如果涉及到基本农田需要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的转用审批手续,审批之后具体的建设项目用地还要由县市级人民政府批准。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从解决问题的角度来说,可以要求重新置换宅基地和补偿地上房屋的重置价值。还可以对于变更为“基本农田”的批复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不过对于上述情况,需要结合实际事实来分析,比如原房屋所占土地是否是合法的宅基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还是原本就是基本农田或者一般耕地,从而导致的原本的建房就是违建。
    如果是后一种情况,则相关主体机关有权依法定程序对房屋认定违建,从而依法强制执行拆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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