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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市场供应商商品到期不退换货我应该早些部门回应投诉

其他 2023-06-08 03: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在规定的退换货时间内、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形下,消费者可以无理由进行退换。退货时间和方式具体参照实体店规定;若满足退换货的条件下店家不给退货的话,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视情况而定。实体店承诺无理由退换货,那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去退换货好当时购买时开具的发票或小票。没有无理由退换货的承诺,必须是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才能向实体店提出退换货的要求。
    同样也需要带好当时购买时开具的发票或小票。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 法律分析:发现有问题需在买单后一周之内退换,超过时间不予退换。特殊情况须请示店长或店铺负责人方可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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