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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有过错,能得到对方的赔偿吗?

离婚赔偿 2023-06-08 08: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过错方一般是以支付赔偿金的方式来承担财产损害责任,赔偿金的数额以无过错方在离婚之前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是指离婚纠纷中无过错一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离婚、调解离婚后的特定期限内,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纠纷。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离婚后夫妻一方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若是过错方的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且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赔偿权利的,在离婚后,夫妻无过错一方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 离婚过错方损害赔偿方法如下:
    (1)离婚过错赔偿,是婚姻一方当事人因具备过错,侵害了婚姻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并且导致无过错方受到损害,因而有过错方应该基于自己的过错向无过错方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制度。离婚过错赔偿制度,目的在于使无过错方在离婚时通过获得物质上补偿方式,使他心理上获得抚平从而保护其合法权益;
    (2)离婚过错赔偿的条件是法定的,并不是只要对方对婚姻关系破裂有过错,无过错方就可以提出赔偿。
    只有过错方的过错符合下列条件时,无过错方才可以提出离婚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有哪些
    1、侵权行为的发生。夫妻一方实施了法定的违法行为,即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
    2、行为人存在主观过错;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违法行为导致了夫妻间的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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