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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朋友的钱给了他欠条,没拿回来,他去法院给我,起诉

债务追讨 2023-06-08 09: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他人欠钱不还,在这一债务债务关系中,要钱的一方属于债权人,欠钱的一方属于债务人。首先,确保债权未过诉讼时效,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双方约定的还款之日起算;若为约定还款日期,则三年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行使请求权并得知自己权利受到侵害时开始起算。
    其次,准备好起诉状,欠条、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向债务人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立案后,交纳诉讼费用,等待开庭。最后,如果认为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自己的合法权益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注:《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 朋友欠钱不还的可以通过协商,和解,申请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要回,权利人提起诉讼的,则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朋友欠钱起诉方式如下:
    1、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副本和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等。
    朋友欠钱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3、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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