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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担保期过了两年,担保还有效吗?

担保合同 2023-06-08 0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担保过了两年还有效吗
    1、担保过了两年是否有效要看是否约定了保证期间。具体如下:
    (1)保证期间约定两年的,是两年有效期。这时候两年内是有效的;
    (2)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这时候两年就是无效的。只在6个月内有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担保人怎样终止担保
    担保人通过下列方式终止担保:
    1、经过债权人同意终止担保;
    2、担保期限届满,债权人在担保期间内未主张担保权利;
    3、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在此之前未主张债权。
  • 过了两年的担保是否有效应根据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担保约定而定。如果双方之间有约定保证期限,且约定的期限超过两年的,则担保过了两年也有效;双方没有约定的,保证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过了两年的无效。
    法律依据:过了两年的担保是否有效应根据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担保约定而定。如果双方之间有约定保证期限,且约定的期限超过两年的,则担保过了两年也有效;双方没有约定的,保证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过了两年的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担保过了两年还是有效,担保的期限应当是由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的,只要没有超过约定的期限就是有效的,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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