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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关于婚姻的事

其他 2023-06-08 13: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结婚的规定如下: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许任何人对婚姻加以干涉;男性结婚要满二十二周岁,女性结婚不要满二十周岁;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结婚需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民法典
  • 关于结婚的规定主要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到第一千零四十九条中。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许任何人对婚姻加以干涉;男性结婚要满二十二周岁,女性结婚不要满二十周岁。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有以下要件:
    1.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2.男女双方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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