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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到了关于退休的问题,我遇到了关于退休的问题

其他 2023-06-08 14: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退休的政策是什么
    1、退休的政策包括: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2、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
    (一)、
    (二)、
    (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
    (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二、退休工资一般多少
    退休工资标准一般是:
    1、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2乘缴费年限乘百分之一;
    2、个人账户养老金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50岁为
    195、55岁为
    170、60岁为139。
  • 退休人员的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凡是达到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而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退休后的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享有的生活受国家和社会保障的权利。这是我国公民的一项重要的社会经济权利,它表明凡是依照法律的规定退休、离休的人员,生活应有保障,国家和社会对此负有责任。
    宪法规定:“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这种保障主要体现在宪法规定的:“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四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
    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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