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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怀孕5个多月了,公司辞退想,能不能劳动仲裁?

无故辞退 2023-06-09 06: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怀孕被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无效行为,无效法律行为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第十六条
    下列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行为对劳动者造成损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一)因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二)因用人单位违反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
    (三)因用人单位原因订立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四)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 孕妇可以劳动仲裁。孕妇若被企业违法辞退,孕妇申请劳动仲裁,一般会裁决企业违法并赔付其工资保险等。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 1、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因为在孕期,用人单位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是违法解除,可以要求赔偿金(4个月工资,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哺乳期之后的赔偿没有依据。
    4.、生育保险自己缴纳。
    5、可以要求,这是应得的。
    6、只要工资不高于城市最低标准的3倍,就是按照原来的工资标准来的。完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四)向规定,女职工孕期,除本人严重违法违纪,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过错,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顺延至哺乳期满。女职工具有第三十九条规定法定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没有经济补偿。没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违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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