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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费一般什么时间发

其他 2023-06-09 10: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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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

    法律依据: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第三十七条
    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
    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等。
  • 独生子女费时间期限一般为: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至于执行的标准,有的地方是每月5元,有的地方是每月10元。且一般由父母双方的单位每月各给5元,直到孩子14岁为止。
    法律依据:独生子女费时间期限一般为: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至于执行的标准,有的地方是每月5元,有的地方是每月10元。且一般由父母双方的单位每月各给5元,直到孩子14岁为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 各地的独生子女费基本上是当年3一4月申报,一般会在10一11月发放当年的覅用。所以一般是10一11月。但是按规定18周岁前的独生子女才可以享受奖励金,而过了18周岁就不能享受了。
    同时,如果父母到了60周岁,可以一直享受了。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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