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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查询工伤各级的赔偿标准

工伤索赔 2023-06-09 11: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待遇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其伤残鉴定的等级来确定。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工伤达到一定的伤残标准,职工能获得如下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同的工伤等级有不同的赔偿标准。工伤等级赔偿标准如下:
    1、一级到四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
    27、
    25、
    23、21个月本人工资。伤残津贴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
    2、
    五、六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18个月、16个月本人工资。伤残津贴分别为本人工资的70%和60%。
    3、七级到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工伤赔偿的标准:例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是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而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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