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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不还钱还把我拉黑了怎么办,法院判决书是明年年底还清,我还可以要求提前把钱还清吗?

债务追讨 2023-06-09 12: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拿着欠款凭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 分以下几种情况:
    1、写了借条,借条上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从约定的还款日期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2、写了借条,借条上约定了还款日期,但借款到期后多次要求还款,且有证据证明的,每次催款都会让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次催款的次日开始计算;
    3、写了借条,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日期,不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而是适用二十年的诉讼时效,在写借条之次日起计算;
    4、没有写借条,可随时要求还款,适用二十年的诉讼时效。另外,出借人未再诉讼时效期间内起诉,不是说过了诉讼时效就不能起诉,只是说丧失了胜诉权,但丧失胜诉权的前提是借款人以诉讼时效作为抗辩理由,如果借款人不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话,借款人的主张还是能得到法院支持的。
  • 对方到期不还款的,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如果人民法院作出给付判决之后,对方仍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会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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