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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辆电动车在正常行驶过程中,相互碰撞,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09 14: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两个电动车相碰怎样分责
    1、两个电动车相碰怎样分责具体如下: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以下几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电动车躲避行人摔倒谁的责任
    电动车躲避行人摔倒应当是由被躲避车辆承担相关的责任,如果避险人没有交通违法行为的,由被躲避的车辆承担,如果有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据双方责任大小承担责任。
  • 法律分析:两辆电动车相撞,责任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双方都是正常行驶的则属于双方同等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一、两个电动车撞车责任怎么划分责任
    1、两个电动车相撞承担责任如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有哪些
    1、现场勘查。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2、责任认定。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处罚。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赔偿调解。调解次数最多为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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