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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家土地征收,户口没有签,可以分到征收款吗

征地补偿 2023-06-09 16: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征收土地本人没有签字原则上不能征收,本人没有签字但已履行法定征收程序的能征收。征收土地存在征询意见的程序,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进行公告,以此落实征地补偿与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
    征收集体土地无须每家每户签字同意,达到集体人口的绝大多数如百分之八十即可征地。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 农村户口没有承包地但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能分配征地补偿款。农村征地的补偿款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用于对失去土地农户的预期损失进行补偿及安置。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 户主独吞征收款的可以互相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包括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而获得的补偿。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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