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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欠钱不还,没有他的身份证信息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6-09 16: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别人欠钱不还又没有欠条的,还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提起诉讼欠条不是必要条件,当事人还可以收集其他可以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来进行证明。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对方欠钱不还起诉需要提供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等;
    3、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对方欠钱不还且没写欠条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询问是否愿意补写欠条,对方不愿意的,可以开始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欠钱的相关证据,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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